浙江溫州蒼南縣19日發生城管與民眾衝突並遭圍毆事件,據目前官方披露的信息分析,整個事發過程中城管打人在先,是有錯並須依法依規處置的。後有人通過互聯網造謠“城管打死人”,導致群眾聚集,進而發展成圍毆5名城管,其中2人被打得失血休克,這一群體事件可謂社會各種“反官情緒”的爆發性宣泄,其中構成犯罪者必須依法懲處,對事件本身官方和社會都應反思。
  一個不爭的事實是,城管承擔了城市管理最困難的一部分,各管理和執法部門不好管或者不願意管、而城市正常運行又必須有人管的那些事情,都集中到了城管部門。城管執法的場所大多在街頭,那是個開放性的工作界面,很容易受社會多種情緒影響,而且直接面對城市管理的日常衝突。總之,城管這個活不好乾。
  整個社會對城管的體恤都不太夠,輿論、尤其是互聯網輿論把城管當成發泄對政府不滿的出氣筒。如果有城管粗暴執法,往往立刻被描述成政府“欺壓百姓”的寫照,從而引來一些人的加倍憤怒。蒼南事件就是這樣。
  政府對城管的扶持也遠遠不夠。各地城管都聘用大量臨時工,他們很多人都缺少在複雜環境下執法的經驗和能力。很少有書記、市長出面力挺城管,幫助後者與公眾溝通。
  公共知識分子大多都清楚城管對於確保城市最低文明面貌的重要性,但他們也很少有人為城管遭到的集體抹黑說句公道話,大家或者選擇沉默,喜歡拋頭露面的則高呼“城管可惡”,配合民粹主義撈取好處。
  結果是,“體制內”最底層、其中很多連正式編製都沒有的一群人,挑起了城市管理中的“臟活累活”,而且是最費力不討好的那部分。他們就是老百姓,缺少職業訓練,但因為他們是基層執法隊伍里“最好捏的那個軟柿子”,大家有氣要對政府撒時,把唾沫和拳頭朝他們傾瀉既方便,又相對保險。
  對一些人來說,公開大罵警察,還是會多少思忖掂量的。但罵城管,他們的毫無顧忌可以達到極致。
  就蒼南事件來說,城管打人致傷肯定要被依法懲處,輿論應把焦點放在這樣的呼籲和堅持上。一些人鼓吹暴力對付城管,宣稱被打休克的城管“罪有應得”,他們應為自己在公共場所這樣說話而感到羞愧。
  當然,反思的主體應當是政府。政府既欠對城管的人財物支持,也欠對他們的輿論支持。希望下一步各地市縣書記走基層聯繫群眾時,別都去掃大街了,也有誰去當兩天城管吧,親身體驗一下城管人的苦衷,帶動一下公眾對城管人的理解。
  另外,城市管理應定多高的標準,值得探討。商販占道經營肯定不好,但給人的印象是,政府對這些現象的反感,常常超過了公眾對它們的不接受。對城市“形象”的追求,往往走在了公眾對秩序和方便追求的前頭。
  政府對城市秩序的要求,應同公眾的要求相契合。在當前情況下,政府不妨稍稍後退一點,避免城市治理措施的超前。比如治理一個街區商販占道擺攤,要視民眾的態度而定。攤販的違規多了,民眾自會怨聲載道,根據民聲採取措施,就會同輿論相互支持、而不是彼此對立。
  城管的工作是為了民眾利益,現在輿論不僅追究城管的具體錯誤,而且反覆質疑設立城管的政策初衷,這實在是不該有的錯亂。政府應當表現應有的擔當,至於為了同政府作對而故意抹黑城管那些基層人物的人,也應當知恥。▲
(編輯:SN09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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